主要工作職掌包括:
追蹤主管機關檢查所發現、稽核作業所發現、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、自行評估及會計師專案審查所發現的缺失及異常事項之改善情形。
交付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給審計委員會,並列席董事會報告。
依法規命令申報各項稽核作業。
督促及覆核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報告。
督促覆核子公司之稽核計畫、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。
內部稽核制度之建立、執行、修訂與檢討,協助落實內控制度。評估及督導內部管理規章實施之績效。
其他上級主管交辦專案之查核。